宜心花联系单位起诉,恐吓我
1. 宜心花联系单位起诉的原因
1)担心舆论压力:在互联网时代,负面新闻传播速度快,影响范围广。宜心花可能担心此事被曝光后,对自身声誉造成严重影响。
2)试图挽回损失:宜心花可能认为,通过联系小李所在单位,能够迫使小李删除曝光内容,从而挽回一定的经济损失。
3)维权手段不当:宜心花在维权过程中,选择了联系小李所在单位这一不当手段,侵犯了小李的隐私权。
2. 恐吓手段的恶劣影响
1)损害消费者权益:恐吓手段使得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感到无助,进一步加剧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的矛盾。
2)破坏网络环境:恐吓行为助长了网络暴力,破坏了网络环境的和谐。
3)影响社会风气:恐吓行为违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不利于社会风气的净化。
1.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
2. 商家应诚信经营
3. 加强网络监管
4. 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