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立信不还款会怎样(好立信房产中介)
只要看到“大学生+现金贷”这样的关键字,就让人想到裸照要挟、无良商家、债台高筑、流泪老父.......一系列令人惋惜的场景。而今天,金库局看到一条大反转的新闻:校园贷公司状告400余名大学生,借钱买手机不还;学生称校园贷是违法的,不用还。
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:
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陆续收到400多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,这些纠纷的原告都是南宁一家金融投资公司,这家公司有一款“704校花”的借贷产品,从名字就能看出这是款“校园贷”产品,目标客户为高校的大学生们。纠纷的来源也是这款产品:有400多名大学生借款逾期多日拒绝还款。
案件受理后依照程序需要寄送应诉材料,然而这些材料有90%都被被告方拒收了,法官只能亲自上门告知。这些大学生大多并不在南宁,而是分布在广西、江西、贵州、湖南、湖北等各地高校,可是法官告知的结果却是很一致的:这400多名大学生没有一人愿意还款的。
根据法院透露的信息来看,这几百人的借款数量都为7000元左右,用途大多是购买了高档手机。而这些大学生在面对法院的传票时,拒绝还款的理由也很一致:校园贷是犯法的,法律不会支持贷款公司的诉求,我们不用还钱。那么问题来了,大学生借“校园贷”后拒不归还,法院会支持谁?
借“校园贷”后玩消失 这算是“知法犯法”吗?
事情进展到这里就已经有点好笑了,更让人哭笑不得的还在后面。为了保障被告大学生的合法权益,南宁的主办法官多次前往人数较多的贵州、贵阳两地,想要举办几场座谈会,给大家普普法、讲解一下合同,协商一下还钱办法,可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参加。
主办法官只好联系了各所高校的老师,和被告学生的父母,并提出了一个结局方案:如果被告一次性付清本金和诉讼费用,原告可以放弃利息、手续费、违约金等,并同意结案。然而依旧没有人还钱......
到目前为止,一共有3名大学生接受了还款方案选择和解,并一次性还清了贷款,还款的原因是毕业将近,已经找好了工作的3人怕因此“丢了差事”,由父母出面代为处理了。剩下的几百人已经做好准备对簿公堂了。
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“校园贷”也不例外
此次纠纷中的被告们,其法律知识之单薄真是令人发指,即使是高利贷,只有年利率超过24%的利息部分才不被法院支持,超过36%的部分可以追偿;至于本金和其他利息、手续费、违约金,只要双方签订的合同有规定的,都要按律执行。况且法院既然受理了该贷款平台的诉状,就说明“704校花”的业务模式和具体细则被当地法院认定合法有效。除此之外,被告学生们在以为校园贷是违法产品的基础上,借钱消费,从一开始就打定主意不还钱,这种道德水平也令人咋舌。
目前案件调解阶段已经结束,但还未正式宣判,学生如果能够归还本金,依旧可以和原告达成和解;但若学生们始终不应诉,法院宣判后也拒绝还款,他们就被被纳入失信名单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“老赖”,这对日后的考验考公、卖房贷款、出行坐飞机等都会有影响。
应该叫停的校园贷
校园贷的出现是在现金贷平台的爆发期,京东白条、花呗这样的大平台不用代理推广自带流量;而那些小平台为了活下去,大多使用的还是线下推广,入门入户的宣传,甚至很多线下代理人本身就是做兼职的大学生,发展速度十分迅猛。而使用校园贷的学生,往往是那些小时候没怎么支配过自己的零花钱,越没接触过金钱越不会使用它,就越会导致债务越滚越大,陷入死循环。
“校园贷”的存在本来就是畸形。房贷有房子作为担保、信用卡有成年人的收入作为担保,学生还未进入社会没有赚钱能力,凭什么可以认定他们有能力提前消费?
学生一方面没有可执行资产,不怕欠款;另一方面又很脆弱,同样程度的暴力催收手段,能收回的成效肯定比催收那些社会上的“老赖”高,所以校园贷的另一个极端——套路贷,也钟爱高校学生,这大概就导致了校园贷的结果总是走向两级,大学生要么被逼自杀,要么集体成为老赖。大学生法律意识淡薄,为了满足一时的消费快感选择“校园贷”,甚至抛弃道德底线,金库君在此呼吁广大大学生,理性消费,远离“校园贷”。
原链接:大学生借“校园贷”后拒不还款 法院应该支持谁?